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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riter's pictureIP Gennesis

从肥肥蟹风波认识商标许可




最近 Signature 肥肥蟹 (简称 Signature)的停业,掀起满城风雨,伤透了不少投资者和饕客的心。停业消息传开后,肥肥蟹总店与原创办人急忙澄清与 Signature的关系,声称因为不了解 Signature 的营运模式,仅仅授予了商标的使用权给 Signature,并没有参与对方的运营,如今已经终止了使用权。虽然我们无法评价谁是谁非,但是不妨借此机会探讨商标授权是怎么回事。

什么是商标授权 (Trademark Licensing)?

商标拥有人能授予其它人使用商标的权利,并收取许可费 (Licensing Fee)。 这是注册商标的另一大好处,一方面商标拥有人能开源,另一方面被许可人 (Licensee)也能借力于现有商标的盛名,达至双赢局面。

商标授权的模式众多,其中比较普遍的是以下模式。

  • 独家许可 (Exclusive Licence):即商标拥有人让被许可人享有商标的独家使用权利,即拥有人不会再委托其他被许可人。有时甚至连商标拥有人也不会使用该商标,将商标使用权完全委托了给被许可人。


  • 一般许可 (General Licence):商标拥有人能同时委托多位被许可人。


  • 特许经营 (Franchising):除了商标,原拥有人也授予了经营模式,在运营上为加盟商提供许多支援,同时为了保障品质,也会有许多限制。但是,根据马来西亚 1998 年特许经营法,特许经营必须先注册,方能开始招揽加盟商运营。


没注册的商标能授权吗?

理论上还没注册的商标,仍受普通法保护,也可以授权别人使用。但是名不正则言不顺,一旦遇到侵权,没注册的商标在维权上还是难免处处掣肘,无法有效保护原拥有人和被许可人的权益,因此尽早注册才是上策。

即使授权已注册商标,也不应该草率处理,必须签署合约保障双方。不少人随便把商标让人使用,认为定期有钱收就好,殊不知 2019 年商标法令阐明未经书面签字的商标是无效的。进一步说,即使签署合约,也必须仔细斟酌合约里的条款。

慎防被许可人背地里注册

一些被许可人会背着拥有人私自把商标注册在自己名下,无论善意还是恶意,拥有人都应该在合约里订明被许可人不得这么做。即使因为某些原因允许了,也应该为自己保留后路,一旦被许可人违约或是合约终止了,必须把拥有权转让回给拥有人。


为了声誉 保留管控权

商标说到底就是声誉,拥有人即使没有参与运营,应该在运作或者品质上留有一些管控权。免得被许可人干了不得体的事而毁坏了商标的名誉,拥有人却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。一旦发觉不妥,应该果断的终止合约,甚至采取法律行动。

拥有人不为被许可人的行为负责

一 般商标许可协议,双方的法律身份地位都是独立于彼此的,因此商标拥有人是不需要为被许可人的行为负责,除非许可合约里有就这一点作另一番阐述。但如果被许可人有不法行为而商标拥有人也参与其中,那就另当别论了。

话说回来,即使拥有人不需要负责,许可合约一旦签上,双方的命运已在同一条船上。商标的声誉如果让被许可人毁了,惟拥有人也难独善其身。

Registered Trademark, Patent and Design Agent

LL.B (HONS), CLP

Advocate & Solicitor (Non-Practising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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